男女主角分别是刘偃辛婉儿的现代都市小说《三国:一统全球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鹿尘埃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废话,董卓能不恨吗?八大神医,这可是八大神医啊!一千伤兵,三四天内就让七百多人重上战场上八大神医啊!有一个神医在军营中,董卓都会当祖宗、当神仙一样供着,因为这意味着自己,乃至自己麾下重要将士,都多了一条命。而现在,刘偃麾下足足有八个神医!这完全是暴殄天物啊!而且,这八大神医,称刘偃什么?主公?!!这是直接认刘偃为主的节奏啊!以后这八大神医,将会完全听刘偃的命令行事。刘偃麾下的将士们,相当于多了一条命。他们的士气,会多么高涨?如果……如果,当初战败霍坦羌的是自己。那么,这八大神医,会不会认自己为主呢?看来,刘偃不仅仅抢了自己升官发财之路,还抢了自己的八大神医啊!董卓的心,现在简直直欲滴血。同样的道理,董卓麾下的将士们,此时心头也在心头...
废话,董卓能不恨吗?
八大神医,这可是八大神医啊!
一千伤兵,三四天内就让七百多人重上战场上八大神医啊!
有一个神医在军营中,董卓都会当祖宗、当神仙一样供着,因为这意味着自己,乃至自己麾下重要将士,都多了一条命。
而现在,刘偃麾下足足有八个神医!
这完全是暴殄天物啊!
而且,这八大神医,称刘偃什么?主公?!!
这是直接认刘偃为主的节奏啊!
以后这八大神医,将会完全听刘偃的命令行事。刘偃麾下的将士们,相当于多了一条命。他们的士气,会多么高涨?
如果……如果,当初战败霍坦羌的是自己。那么,这八大神医,会不会认自己为主呢?
看来,刘偃不仅仅抢了自己升官发财之路,还抢了自己的八大神医啊!
董卓的心,现在简直直欲滴血。
同样的道理,董卓麾下的将士们,此时心头也在心头滴血。有些人看董卓的目光中,都隐含着丝丝埋怨!
刘偃才不管这些人怎么想呢,自顾自得吩咐道:“刚才,这二十三位将士扯掉了身上的白布,请董司马验伤。现在,还请八大神医,速速给他们包扎起来。”
“是!”
包扎伤口这点小活,对八大神医来说,完全是大材小用。眨眼间,二十三名将士,全部包扎完毕。
当然,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,这八大神医的医术不是盖的,的确就是那么给力。
“刘偃!”
董卓见八大神医小露一手后,更加心中愤恨难平,道:“本司马听人说,你曾经在万马军中,取了霍坦的性命?甚至是在近两百步的距离内,一枪飞掷,杀死了霍坦?”
“确有此事。”
“那刘偃你的武功,肯定很不错了?来来来!咱们就在皇甫太守的面前,战上几十回合!我倒要看看,你刘偃的本事,能否真配得上赫赫战功!”
在董卓的想法里,刘偃的武功肯定相当不错,但是,绝无可能像小武说的那么夸张。
只要刘偃和自己一比武,哪怕刘偃能将自己战败,他的真实实力也必然露馅。
到了那时候,刘偃虚报战功证据确凿,不死也得扒层皮。什么八大神医,什么封侯之功,全部一笔勾销!
然而,正在这时——
“和我家主公比武,董卓,你也配?!”
随着一声响亮的大喝,一名二十多岁、顶盔掼甲的青年,纵马出阵,道;“要想和我家主公比武,先过了我这一关。”
怎么又有个叫刘偃主公的?
破了霍坦羌之后,刘偃究竟得了多少好处啊?
董卓心中又嫉又恨,沉声道:“你是何人?”
“白马银枪高思继!”
“高思继?可有军中职司?”
“未曾有!”
“可有什么奇功?”
“寸功未立?”
“那可奇了。”董卓冷笑道:“你既无职司,也无大功,又有何资格,和我大汉行军司马董卓比武呢?”
高思继手持银枪,不慌不忙的向董卓身后的大军指去,道:“这个简单。董司马麾下,任何人不服高某,尽管来战!若是无人不服,那我是不是就有挑战你董司马的资格了吗?”
“狂妄!好大的口气!”董卓大手一挥,道:“华雄,领教领教这什么……高思继的本事!让他知道知道,什么叫天高地厚!”
“明白!”
话音刚落,董卓军中就有一名二十来岁,身材高大,满脸凶厉之色的战将,越众而出。
正是董卓麾下悍将华雄!
“高思继,看刀!””
华雄大吼一声,挥舞手中大刀,向着高思继直砍而来。、
“华雄!华雄!”
“灭了他!灭了高思继啊!”
“让这帮泾阳土包子,见识见识咱们边军的威风!”
“活捉他,一定要活捉他!让他跪下,给咱们边军磕上十七八个响头!”
“小小高思继,名不见经传,也敢在我等面前撒野?也不撒泡尿照照,自己是什么德行?”
……
边军们纷纷鼓噪起来,一定要华雄好好的修理高思继,给他们出一口胸中恶气。
没办法,今天这帮子大汉边军,实在是太憋屈了。他们迫不及待地要赢上一次。
至于说,华雄会不会打不过高思继?
那怎么可能?
华雄可是二流武将,在整个大汉边军中都赫赫有名。
说句不好听的:高思继如果是二流武将的话,到哪里不能出人头地,至于认刘偃为主公吗?
“华雄?”
皇甫嵩听了这个名字,也不由得心头剧震,扭头对刘偃道:“华雄此人,乃是董卓新收的一员战将。虽然年仅二十三岁,但战力已达二流,实在是我大汉少有之英杰……那高思继,到底行不行啊?”
刘偃却微微一笑,道:“行不行的,这不……胜负已分了吗?”
“什么?胜负已分?”
皇甫嵩这才意识到,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大汉边军的鼓噪之声完全消失。
再往前看起,但见那白马银枪之青年小将,已经将华雄掳到了自己的马背之上。
华雄的生死,现在已经完全掌控高思继之手!
谁是我大汉少有之英杰啊?
很显然,不是华雄,而是这白马银枪高思继!而是高思继之主公,少年刘偃!
“这……这是真的吗?”皇甫嵩话都说不利落了,道:“刚才我没看见。刘偃,你跟我好好说说,高思继到底是如何擒下的华雄?”
刘偃道:“其实也没什么精彩的。华雄和高思继刚一交手,就完全落于下风,三招之后,被高思继所擒。”
本来嘛,关羽温酒斩华雄。比关羽武力只高不低的高思继,三招擒华雄,实在是太正常了,不值得大惊小怪。、
然而,此事听到皇甫嵩的耳中,又完全是另外一番光景。
“三招擒华雄?三招擒华雄?!!一流武将!这高思继,绝对是一流武将啊!刘偃,你……你竟然做了一名一流武将的主公?!!”
“天下公认的一流武将,不过是三个人,护匈奴中郎将张奂,度辽将军李膺,护羌校尉段颎。至于无双猛将,自从伏波将军马援故去之后,已经一百多年没出现过了。”
对,就是这句话!
嫂嫂说过,伏波将军马援,是公认的无双猛将!
刘偃忍不住问道:“系统!伏波将军马援,是无双猛将吗?”
“叮咚!确实如此。伏波将军马援虽然比不过李存孝和李元霸,但是,即便在无双猛将中,也算相当厉害的人物。可惜到了后世,无人为其扬名,导致名声不彰。”
“那好,我接受他的锤法传承。”
“叮咚!如宿主所愿!”
系统音刚落,马援的形象,出现在刘偃的脑海之内。
“后车薏苡落谗人,珠贝文犀竟失真。马革裹尸犹不恨,何须胜瘴与轻身!马援,见过刘小友!”
在刘偃预想中,使锤的无双猛将嘛,肯定是身型高大魁梧,浑身筋肉虬结。
结果,出乎他的预料之外。
马援峨冠博带,面貌和蔼可亲,君子温温如玉,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征战沙场的大将,反而像是一个大汉乡间的老学究。
这就是马援么?
越是年纪老迈,反而越是东征西讨。西破陇羌,南征交趾,北击乌桓,官至伏波将军,封新息侯,世称“马伏波”。“老当益壮”,“马革裹尸”这两个典故,都是出自于他。
“怎么?小友很意外?”马援微微一笑,道:“我马援本就是读书人,只是力气比旁人大一些,锤子耍得比较好罢了。怎么样?你可想好了,要接受我的锤法?护我华夏?”
“小子愿意。但不知老爷子的锤法,叫何名目?”
“老夫的锤法,名曰华夷之辨锤!对华者保家卫国,对夷者征讨不臣。不过……世人无知,只见老夫锤法刚猛,将我的锤法叫做……”
“什么?”
“震天撼地锤!”
嗡~
马援话音刚落,身形一转,已经变为两杆长柄大锤。
一锤震天!
一锤撼地!
双锤合一,天下无敌!
呜呜呜!
双锤一左一右,蕴含万千变化,直向刘偃砸来!
“啊!”
刘偃自知躲闪不及,痛呼出声。
接下来。刘偃预想中的痛苦却没有出现,
恰恰相反,无数双锤的招式和经验,已经完全印入刘偃的脑海之中!
“这就是马援的震天撼地锤?老爷子真有意思,书生做派,但传授个锤法,都弄得这么刚猛!”
恍惚间,刘偃和系统交流完毕,睁开了眼睛。
他和系统是意识交流,现实不过是过去了几秒钟而已。
“尔等……”
刘偃缓缓向众羌人看来,心中没有半分怜悯。
他吸收了原本少年的记忆,知道羌人投降大汉是常事。但是,羌人降而复叛,也是常事!
如今,已经是第三次羌人大规模叛乱了。
就算不谈羌人们的杀戮和掠夺,因为羌人叛乱增加到百姓身上的赋税和徭役都是极其沉重的负担。
更何况,这可是为害大汉最重的且冻羌啊!
二十年前兵破拢关之后,且冻羌几乎将三辅地区,变成人间地狱!一句投降,这事儿就了结了?
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?
“尔等可是真心无条件投降?”刘偃问道。
“绝对真心!”且冻跪伏于地道 。
“哼,说得好听!”
刘偃冷笑道:“世人皆知,诸多羌人,且冻最狡!你说的话,我刘偃是一个字都不信!这样吧,如果你真有诚意,就把族内的好东西,都献出来!”
“那是自然。来人!把族内的汗血宝马,都给刘团练给送过来。”
“是!”
功夫不大,大概三千匹高大优雅、身形健壮的战马,被从谷内牵到了两军阵前。
原来刘偃还觉得,自己那些二十挑一的战马,相当神骏。现在,跟这些战马一比,才知道什么叫人比人得死,货比货得扔!
当然了,也正是因为这些战马太神骏了,且冻羌舍不得用来冲锋,才一直放在队列的后面。
“这……”刘偃倒吸了一口冷气,道:“此马如此神骏,该不会真的是汉武帝从大宛国得来的汗血宝马,所繁殖的后代吧?你们且冻羌,是怎么得到的?”
汉武帝为了得到大宛的汗血宝马,愿意用黄金做成的宝马来换,大宛不同意这个交易。
结果,汉武帝命大将李广利率数万骑兵出征。可惜出战不利,最后不但没得回宝马,而且人马只剩下了十之一二。
汉武帝不死心,三年后,再次派李广利率十万大军出征大宛,才获得了真正的汗血宝马。
“抢的呗!二十多年前,且冻羌兵犯三辅地区,抢夺了陛下的马场,将其中的汗血宝马洗劫一空!”
顿了顿,董卓在一旁冷笑,道:““刘偃,这些马可是御马的后代。你要是想像一般战利品般据为己有,可得看看自己的脖子硬不硬!”
“这些汗血宝马是刘某人的战利品。到底如何处置,就不劳董司马费心了。”
御马的后代怎么了?
如果是两年前羌人抢的,刘偃说不定真就还回去了。
但是,那可是二十多年前啊?汗血宝马都不知繁育了多少代了,和皇帝老儿还有个毛的关系?
再者,这年头,汗血宝马就等于顶级跑车、顶级坦克,就等于无数条人命!让出来?那怎么可能!
“很好,这三千匹汗血宝马,有点意思。”刘偃笑吟吟地向且冻看来,道:“你们且冻羌还有什么宝贝?都献出来吧!”
“那个……我们且冻羌其实也没什么其他的宝贝了。”
“嗯?”
“刘团练莫急!莫着急啊!”且冻见刘偃面色不善,赶紧冥思苦想,最终小心翼翼地道:“那个……马贤将军的遗物,擂鼓翁金锤,算不算宝物啊?”
“擂鼓翁金锤?”刘偃微微一愣,在脑海中问系统,道:“系统,怎么回事?擂鼓翁金锤,那不是李元霸的武器吗?”
“什么?泾阳军情?”
皇甫嵩听闻此言,脑袋“嗡”了一下,好悬没当场晕倒。
三天前,它就得到了三原城破的消息。现在,有泾阳的紧急军情军情传来,还能是什么?
不用问,泾阳城破,自己的族兄皇甫云,自己的娇妻弱子,尽皆遭了毒手!
可怜寿儿,今年才一岁啊,连话都不会说!
当然了,皇甫嵩乃当世英雄,就算心情再悲痛,也会正面面对。
他跳下马来,尽量控制着情绪,道:“快,快把信使传来!”
“是。”
一会儿工夫,八名风尘仆仆的军士,被带到了皇甫嵩和董卓的面前。
“小武!”
皇甫嵩认得,这领头的军士,正是皇甫云的贴身护卫小武。他焦急地问道:“你家主人,云兄,他……他究竟如何了?”
“明廷么……”小武悲从中来,哽咽道:“启禀太守,明廷中了霍坦一箭,已经殉国身亡了。您可要节哀顺变啊!”
“啊!”
尽管早就有所心理准备,皇甫嵩还是顷刻间就泪流满面,痛哭道:“云兄!惠兰,我那可怜的寿儿!还有泾阳全城子民们啊!你们……你们……死得好惨!真是痛煞我也!”
男儿有泪不轻弹,只缘未到伤心处。
两行热泪顺着皇甫嵩的腮边滚滚而落,痛哭出声。
董卓心里,现在却是说不出的畅快。
哼,你皇甫嵩世家子弟,家学渊源怎么了?朝中有人又怎么了?该家破人亡,还是得家破人亡!
非但如此,我董卓还要用你家人的血,筑就我的升官之梯,哈哈!
董卓越想越是畅快,甚至打算接下来,说几句便宜话,再狠狠气气皇甫嵩。
比如说“皇甫太守还请节哀顺变,您的血海深仇仇,就交给我董卓来报!为了给皇甫太守报仇,我军昼夜兼程,两日即可到泾阳为国尽忠,为百姓复仇,我董卓义无反顾,皇甫太守也不必太过感谢我,哈哈!!”……等等。
然而,还没等董卓这些话说出口呢,小武接下来的一句话,将他以及皇甫嵩的心情完全反转。
“皇甫太守,那个……我家主人为国尽忠,您的确是该伤心。但是,您的夫人和小公子,以及泾阳百姓,都……都还活着啊!”小武弱弱地道。
“啊?活……还活着?”
嘭!
皇甫嵩陡然色变,上前一步,把小武的脖领子给薅住了,低声嘶吼道:“你……你说什么?你再说一遍!”
“小人说的是:我家主人的确战死,但是,皇甫太守,您的家人无恙,泾阳城也安然无恙。其实,是这么这么回事儿……”
接下来,小武将事情的经过,详细介绍了一遍。
一切的转变,得从刘偃这个十二岁的少年,主动参军开始。
二流武将,崭露头角!
耐力无穷,当天一人就杀顽敌近百,羌人胆寒!
皇甫云战死之后,勃然大怒,独自下城,面对羌人的千军万马。最后,在敌我双方的众目睽睽之下,在近两百步的距离内,飞枪杀了霍坦。
此举又直接奠定了,泾阳决战的胜局!
此战获得了大量的战利品,三千多颗首级,三万两黄金,十万两白银,七千六百余万五铢钱……
……
皇甫嵩听完了,已经完全懵逼,道:“此言当……当真?”
“我同来的七人,尽可以作证。再者,军令如山。小人在这么大的事情上,也不敢说谎啊!”
“这么说……泾阳有英雄刘偃出世,不但保住了城池,还覆灭了霍坦羌,取得了前所未有之大胜?”
“千真万确!小人愿以项上人头担保!”
“好!真是太好了!”
皇甫嵩再无怀疑,重重一拳,狠狠得拍在旁边的马鞍上,满面狂喜,道:“如此看来,这刘偃,不仅仅是泾阳的大英雄,还是泾阳百姓的大恩人,北地郡的大恩人,我皇甫嵩的大恩人啊!见了刘偃之后,本官一定要好好地谢谢他!呃……对了!”
顿了顿,皇甫嵩笑吟吟地向董卓看来,道:“董司马,你以为,刘偃此子如何呢?”
一个时辰后。
“陛下有旨:射姑山大捷,实乃二十六年来,我大汉最大之大胜也!为感谢上天庇佑我大汉,获此大捷,朕将于九月初一,率文武百官,祭天于洛阳南郊圜丘。全城军民百姓,皆可观礼。”
“陛下有旨……”
“陛下有旨……”
……
一名名羽林军士,骑着高头大马,在洛阳城内主要大道上来回奔驰,将皇帝刘志最新的旨意,宣读给洛阳百姓。
很快地,洛阳城内,又响起了阵阵百姓的欢呼声,对皇帝的这道旨意表示欢迎。
废话,洛阳百姓们,谁不想参加大汉皇帝这场祭天之礼?
一来,射姑山之胜,确实值得大肆庆贺。二来,这种祭天仪式,以前只能朝廷官员参加。这次,皇帝开恩,准许普通百姓观礼,谁不想去开开眼界?
……
……
三日后,九月初一。
洛阳南郊,圜丘祭坛。
圜丘祭坛共共分三层,每层八尺一寸,象征着九九归一。再加上底座,总高九丈五尺,巍然耸立,蔚为壮观。
当此之时,大汉近千名文武官员按品级依次在祭坛上站好,屏气凝神,躬然肃立。
祭坛之外,一万二千大汉羽林军士盔明甲亮,刀枪林立,守于四方。
在这九千羽林军之外,则是前来观礼数十万洛阳百姓,摩肩擦踵,张袂成阴,挥汗成雨。
单从规模和气势上来看,自从光武立国以来,今日这场祭天仪式,当属第一!
终于,皇帝刘志到了。
头戴十二旒冠冕,帝王有所见有所不见。身穿十二文章袍,肩挑日月背背星辰。脚蹬赤色鞋,脚踏万里江山。一身皇帝冕服,真将刘志衬托地愈发尊贵、霸道、威临万方。
简短截说,在一翻繁琐的礼仪之后,这场祭天之礼的重头戏,正式开始。
什么重头戏?
皇帝向上天献酒,并宣读祭文,最后这酒由皇帝喝下,象征着皇帝完成了一次和上苍的交流。
祭天之礼的主要目的,正在于此!
然而,正在皇帝刘志将一壶美酒,放于祭台之上,准备宣读祭文之时,忽然停了下来。
他转过头来,看向圜丘下的大汉军民百姓,道:“不对!朕感觉,这场祭天之礼,很不对啊!朕既是因射姑山大捷之事祭天,那就当在射姑大捷之首尾全部处理完毕之时,再祭祀昊天。然而,事实上,此战之功,朕现在还未进行封赏。此时祭天,岂不是对上天之不敬?诸位臣工,朕欲先封赏有功之臣,再行祭天之礼,尔等以为如何啊?”
“陛下此言,理所应当!”
“对,先封赏有功之臣!”
“先封赏,后祭告昊天,名正言顺,天经地义!”
……
百姓们哪懂那么多弯弯绕啊!他们只知道,皇帝就应该有功则赏,有过则罚。现在,皇帝要封赏有功之臣,大家有什么理由不支持?
至于朝中大臣们的意见?
不好意思,他们那点声音,完全淹没在众百姓的呼喝声中。无论支持还是反对,都没人能够听见。
“很好!”
刘志满意地点了点头,道:“朕问大家,是谁在二十六年前,攻破御苑,抢夺了大汉天子之汗血宝马?使大汉天子蒙羞?”
“是且冻羌!”
“是谁,于射姑山一战,杀得我大汉护羌校尉马贤所率六千将士,全军覆没!使我大汉全体将士蒙羞?”
“是且冻羌!”
“是谁,攻破拢关,杀我大汉子民十数万,却在射姑山活的好好的,让整个大汉蒙羞?”
“是且冻羌!还是且冻羌!”
“对,这二十多年来,是且冻羌使大汉全体将士蒙羞,使大汉天子蒙羞,使整个大汉蒙羞!那么,又是哪位英雄出世,破射姑山,为大汉雪此奇耻大辱!”
“是刘偃!泾阳团练使刘偃!”
“很好!”刘志用平生最大的音量道:“现在,朕再问大家最后一个问题……刘偃破且冻羌,为我大汉雪耻之功,朕应该如何重赏?”
“理应封侯!”
“如此大功,必须封侯!”
“唯有封侯,才足酬此功!”
“陛下封刘偃为侯,顺天应人,天经地义啊!”
……
在百姓们看来,如果取得如此大功的刘偃不能封侯,那什么样的人才能封侯?那以后,还有何人愿意为这个国家抛头颅洒热血?那就是对大汉的立国之基“非刘姓不得封王,非有功不得封侯”的背叛!
刘偃,必须封侯,天经地义,理所应当!
最后,几十万洛阳军民百姓齐声呼喊:“封侯!封侯!刘偃此功,理应封侯!”
声势如排山倒海,声震云霄!
刘偃封侯,已经势不可挡!
……
……
“刘偃,好一个刘偃啊!天子圜丘祭天时,数十万众瞩目之下,数十万众众口一辞,要刘偃以莫大的军功封侯!完全可以说,自古以来,得诸侯之位者,未有刘偃之正也!”
司徒袁隗,喃喃自语,面色无比的难看。
本来,事情不该是这样的。
刘偃送了三千匹汗血宝马,却不肯交还皇帝,是为不忠!
刘偃有寡嫂而别居,是为不孝!
刘偃杀戮甚重,有伤天和,是为不仁!
刘偃杀的还是投降之人,是为不义!
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,焉能封侯?
若是朝堂辩论,自己有八成的把握,让刘偃封侯之事,化为泡影。
然而,万没想到啊,刘偃不知为何,走通了皇帝的门路。
这皇帝刘志,也真不简单,没有将此事在朝堂上讨论,而是在祭天仪式上,突然向洛阳数十万百姓提出。
几十万百姓众口一词,刘偃理应封侯。
自己就算辩才无双,又能如何?
自己就算腹有千条妙计,又能如何?
自己再不服,又能如何?
憋着!只能憋着!
不憋着,就是同时与洛阳几十万军民百姓为敌,只能是自取其辱!
想不到啊,想不到,我袁隗、我汝南袁氏这局,今日竟然败得如此之惨!甚至是,还未开战,就大败亏输!
“那么……请问陛下……”
待百姓的声音们渐低,袁隗满怀不甘,向刘志看来,道:“刘偃封侯,理由应当,微臣没有任何意见。但是,依陛下所见,刘偃该封何侯?”
忽然,刘偃想到了自己之前获得的技能!
技能,如有神助:宿主使用此技能时,力量提升一倍,敏捷提升三成。一周可使用一次,每次持续半个时辰。
如有神助,发动!
刘偃的基础力量是一百二十斤,十三太保横练第九重加成一千五百斤之后,就是一千六百二十斤。
现在,技能如有神助发动,继续翻倍!
三千二百四十斤!
再加上震天撼地锤的特殊技巧,刘偃现在虽然依旧达不到马援或者李元霸的程度,能对八百斤重的擂鼓翁金随意锤如臂指使。
但是,在战场上如臂指使地出个七八十锤,是毫无问题的。
现在,刘偃面前没有任何对手只是演示锤法,使出全套的震天撼地锤法,也没有丝毫问题!
第十式!
第十一式!
第十二式!
……
第十八式!
眨眼间,第十八式“裔不谋夏,夷不乱华”已然使出!
“马贤将军啊!”
只在顷刻间,且冻羌众再次跪伏于地。
他们仿佛真的看到马贤将军复生。
他们仿佛看到了,马贤挥舞两柄大锤如何在数万羌军中大逞威风!纵集结了全部羌人精锐,在马贤将军力竭之前,无人能挡!无人可挡!
马贤将军,真战神也!
然而,且冻羌没想到的是,这还没完,依旧没完!
刘偃使出擂鼓翁金锤第十八式之后,继续出锤|
第十九式!
第二十式!
第五十式!
第一百式!
第两百式!
……
嗡嗡嗡!
嗡嗡嗡!
刘偃以三千二百四十斤巨力,继续演示震天撼地锤法,连出两百多招!
无论力量还是速度,刘偃都要超过当初强行压榨身体潜力的马贤将军,也远远超过了刚才刻意重演马贤将军射姑山一战那十八锤的自己!
其势更重!其重如山,挂定的阵阵恶风之中,甚至带着轰隆隆的雷鸣之声!
其速更快!到了最后,双锤舞得密不透风,只见锤光,不见人影!
“这……这就是刘团练的实力么?怪不得能一战灭霍坦羌呢!笑话,依刘团练之实力,不能灭霍坦羌,才滑天下之大稽!”
“怪不得一流武将高思继都认之为主公,人家有这份实力!”
“以刘团练这身本事,天下何处不可去得?马上封侯,真如探囊取物般容易!”
……
董卓麾下的众边军,原来还因为立场不同,对刘偃观感不佳。
现在,他们对刘偃就只有一个字儿了:服!
心服口服,外带佩服!
且冻羌众人,则完全傻眼。
“这……这还是人吗?”
“刘团练,莫非是天神下凡?”
“幸亏咱们投降得早!要不然,莫说那明光铠和神奇的弩箭了,光刘团练一人,都够咱们喝一壶的!”
“听说,霍坦那小子,就是在万马军中,被刘团练单枪匹马取了首级!现在看来,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。刘团练要在战场上杀谁,谁就莫想活命!他……他就是杀场上的阎王啊!”
……
如果说,刚才的且冻羌中还有少数人不服的话。现在,刘偃当众演锤法,将他们的那点小心思完全敲碎。
终于,第三百六十式,胡无人,华夏昌!
震天撼地锤最后一锤,被刘偃使出!
轰!
两杆擂鼓翁金锤,重重锤击在地面上!
咔嚓嚓~~
两条巨大的裂缝,在地面上同时诞生!
这,这还是人吗?
人力岂能达到这种程度?简直是天地之威!
“刘团练啊,真英雄啊!”
除了董卓那两千边兵外,五万多大汉将士尽皆拜倒!
“我且冻羌罪孽深重,任凭刘团练发落!”
且冻羌众更是为刘偃之威所慑,齐齐叩头,再次申明要无条件投降。
“任凭我发落么?好!”
刘偃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,道:“那我现在就宣布对尔等的处置。若是不服,尽管来战!”
“不会的,绝对不会啊!”且冻赶紧道:“我等早对刘团练心服口服,无论刘团练如何发落我等,绝无怨言。”
“那可不一定,听我我这处置讲完。”刘偃道:“马贤将军的射姑山一战,发生于多少年前?”
“二十六年前。”
“我再问你,大战之时,你们且冻羌所有成年男子,全部参战,对也不对?”
“对!”
“你们且冻羌,十六岁就算成年男子了,是不是?”
“是。”
“很好。本团练使对你们且冻羌有三条处置。第一条就是:四十二岁以上男子,即可视为参加过二十六年前射姑山一战之人。包括你且冻在内,杀无赦!你,答应否?”
“答应!”
且冻自知必死,对刘偃要杀自己,没有任何意外。
依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,且冻羌全族能活到四十二岁以上,才一成左右。这个损失,也完全在且冻的承受范围内,毫不犹疑地答应下来。
“答应了,我就不再说第二条。”刘偃道:“我将组建一支且冻义从,人数千人,从且冻羌健壮者中抽出。我军野外战斗,他们冲锋在前。我们攻城战斗,他们必为先登!你们且冻羌,可愿意?”
“愿意!万分愿意!”
“还有,这些人但有不足一千之时,我会从且冻羌众继续抽调人手补充。”
“那也没问题!”
且冻当然知道,这是刘偃要抽且冻羌的血税。
那一千人,说穿了,就是刘偃的敢死队。哪里最危险,哪里最需要人命填,就会把他们派到哪里。
这,实在不是什么好差事。在汉军里面,干这种差事的人,也都是罪犯、死囚出身。
而且,刘偃会不断抽调且冻羌人,补充这支千人队。
最终,会有多少且冻羌人因此战死?
三千,五千,甚至上万人?
都有可能啊!
但是,话说回来,那又如何?
不答应刘偃的条件,让且冻羌被灭族吗?
所以,且冻依旧选择同意!
“算你识时务。那么,现在本团练再说最后一个条件。你若是答应了,且冻羌这一关就算过了。”
“这……是。”
“我后汉自光武帝立国以来,已经一百四十余年矣。这一百四十年,羌人屡次受抚,屡次反叛。究其根本,无非是背叛的代价不够沉重。所以,刘某决定,羌人剩余男丁,十中抽五,尽杀之!一报二十年前之血仇,二让你们明白:背叛大汉的代价,你们……承受不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