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小说 女频言情 莫问来路,莫留故人 番外
莫问来路,莫留故人 番外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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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ng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耀之青山的女频言情小说《莫问来路,莫留故人 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Ting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沈耀之最讨厌把自己的字用来当作装饰品。我之前让他写几幅字画贴在书房,他不愿意。他说,字画是用来读书的,不是用来观赏的。家里不写,外面的人想要求他一幅墨宝,也往往千金难买。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曾有过一段窘迫的岁月,在羞愧的时候不得不卖书画为生。这相当于将他的脸面放在地下踩。他本质上的性格也是读书人的清高。可是这一刻我才知道,原来他对自己心尖上的人,是不会在意这些庸俗的条款的。门虚掩着,我没有进去,只在外面站着,透过门缝,悄悄地往里看了一眼。里面装扮得很精致,鲜花锦簇,小石子路弯弯绕绕,一看就是名门贵女喜欢的样子。养得漂漂亮亮的栀子花蜿蜒在小石子路的两侧,花团锦簇中有石凳石桌。一看就知道主人经常在这里品茶赏花。还有一个秋千,安安静静地伫立...

章节试读




沈耀之最讨厌把自己的字用来当作装饰品。

我之前让他写几幅字画贴在书房,他不愿意。

他说,字画是用来读书的,不是用来观赏的。

家里不写,外面的人想要求他一幅墨宝,也往往千金难买。

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曾有过一段窘迫的岁月,在羞愧的时候不得不卖书画为生。

这相当于将他的脸面放在地下踩。

他本质上的性格也是读书人的清高。

可是这一刻我才知道,原来他对自己心尖上的人,是不会在意这些庸俗的条款的。

门虚掩着,我没有进去,只在外面站着,透过门缝,悄悄地往里看了一眼。

里面装扮得很精致,鲜花锦簇,小石子路弯弯绕绕,一看就是名门贵女喜欢的样子。

养得漂漂亮亮的栀子花蜿蜒在小石子路的两侧,花团锦簇中有石凳石桌。

一看就知道主人经常在这里品茶赏花。

还有一个秋千,安安静静地伫立在旁边。

其实我曾经也想过在院子里种花。

辛劳了大半天,被沈耀之看到了,他皱着眉头说你动这些做什么?

我那时候应该很狼狈,全身上下都是泥,穿着一身农妇的衣服。

我尴尬地抹了把脸,看着他说。

“他们都说你喜欢花,以前在京城的时候,房子里种满了栀子花,我想为你种一片花田。”

他皱着眉头看了我很久,突然道。

“那都是以前喜欢的东西了。”

“你不要再动了,府里被你弄得乱七八糟。”

我有点无措,看着满手的泥,我默默地把铁锹收了起来,从此再也没有动过。

我相信沈耀之说的每一句话,我以为他是真的不喜欢栀子花了,也不喜欢京城那些繁杂精致的东西。

现在才知道,原来不是这样的。

他心里的那些东西都太清雅太高傲,他不喜欢我,也不喜欢我碰他喜欢的东西。

我在门口没有看太久,就听到了屋里有人说话。

是娇娇弱弱的女声,她说:“你不要再来找我了,你这样来对你的名声不好。”

“哪里不好?”是沈耀之的声音。

我从没听过他用这样的温柔语气说话,他在我心里一直是冷淡的,高高在上的。

“你毕竟已经有了夫人,这样对你的名节有误。”

“况且你还有官位在身,我怕误了你的前程。”

“佩玉。”

他轻轻唤她的名字。

“圣上问我可有婚配,可有意中人。”

“我说未曾婚配。许多年前曾有过意中人。”

郑佩玉似乎有点惊讶。

“那你的夫人怎么办?”

“我和她只是机缘巧合,没有任何没有感情。”

我听到了那段熟悉的男声,却说出了我从未想过的话。

“佩玉,你也明白,这些年我的心里只有你。”

我站在屋外,透过门缝,静静看着屋内的烛光慢慢变淡,也感觉到自己的心一点点冷了下去。




其实我是理解他的,我只是个会杀猪的商户之女。

能够嫁给他,不过是因为我运气好,遇到了当时落魄、颠沛流离的他。

现在所有人都应该回归正位。

他重新回到了京城,当然也就不再需要我了。

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——沈耀之说当时为生计所迫,他的画是不得已而画的。

找我也是他为生计所迫,并不是他真正喜欢的。

他喜欢的女郎,绝不是我这种来自西北会杀猪的普通女人。

我像只老鼠一样,阴暗的来,落荒而逃。

沈耀之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与温柔。

我没有想过像他这样高贵的富家公子,竟然也会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,这样爱人的一面。

我想起那年冬天,沈耀知在他的摊位上帮人看书信,画卖不出去,他就帮人写信。

那么冷的天,他连一件像样的棉衣都买不起,露在外的手指冻得关节发红,手都在发抖。

我拿爹摊位上的十斤猪肉,去给他换了一件最好的棉衣,静静地放在了他的摊位上。

我知道这个人嘴犟得很,如果当面给,他一定不会接受。

我差点被我爹打死。

西北苦寒,那段时间猪肉贵,十斤猪肉可以换来一家人三个月的口粮。

可我不后悔。

后来沈耀之穿上了那件棉衣,那样精致而白皙的脸庞,套在那样黑乎乎的棉衣里。

我觉得实在是太浪费了。

这样漂亮的小郎君,应该被好好地养着,要是我有钱就好了。

老爹以前总说我只会混吃等死。

可自从那日之后,我开始认真地跟他学习杀猪,卖猪肉。

我爹杀猪是一把好手,可做生意一般般。

我们家做生意的本事可能都长在了我的头脑里。

我能够通过客人的衣裳和言语,判断他们的身份,并且给出切实的建议。

比如卖馄饨的老刘,我就让他多买些精瘦肉,做馄饨好吃。

做高档酒桌的老胡,我会把最好的后腿肉留给他。

那些猪下水,我就留着卖给附近的街边摊子。

久而久之,大家都知道我们莫家后继有人。

那个杀猪的老莫女儿不仅也会杀猪,还很会做生意。

我慢慢接管起了爹的摊位。

直到有一天,我看到一个身高八尺、长相魁梧的男子到处打听,有没有猪肉摊位愿意能够卖给他一百斤的肉。

没有人接他的生意,这人看上去衣着朴素,还是个生面孔,没人敢信他。

而且,我们这个小镇上能拿出一百斤肉的摊位少之又少。

万一这人拿完货给不出钱,那亏的就是小贩们,所以大家宁愿不做这个大单,也不敢承担这个风险。

他问遍了所有的摊位,都被拒绝。不得已,才在我的摊位上皱着眉头打量。




沈耀之的第一个客人,是隔壁村的刘寡妇。

她眉眼轻佻地走到沈耀之的摊位对面,娇柔地开口。

“小郎君,这是你自己的画吗?”

沈耀之的眉毛都没抬一下,淡淡道。

“是。”

刘寡妇凑近了问:“这画的是什么内容?”

“上面是采春图。”

他摊开画,认真介绍道。

“是采春图啊。”

寡妇眉眼含情:“小郎君,你告诉我——若是我也想采春,该怎么办?”

沈耀之原本清俊的脸一下子红了,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
刘寡妇得寸进尺。

“小郎君,我买下这幅画,你送我一夜春宵,怎么样?”

沈耀之哪里见过这个阵仗,整个人红得像是刚从锅里煮出来的虾。

“姑娘,请你自重。”

“小郎君,西北的风可冷得很,真不考虑来姐姐的怀里暖一暖吗?”

我本来在旁边的摊位上看着这场闹剧,杀猪杀的我心都冷了。

看到他的脸绯红,不知道怎么的,我的心动了一下。

我去帮他解了围。

“刘寡妇,要发春找你村里的情郎去,别在大街小巷上碍别人的眼。”

刘寡妇瞪着我:“你一个杀猪的,懂什么?”

我笑了。

拎起手上的杀猪刀说:“我确实什么都不会,只会杀猪。”

说罢,我把手上的排骨砍的咚咚作响。

刘寡妇脸都白了,画也没要,直接就跑了。

沈耀之呆呆地站在我的摊位前,说多谢姑娘。

我莫名起了逗弄他的心思。

“谢我没有礼物吗?”

后来,沈耀之把那幅画送给了我。

就当是对我的谢礼。

那是他唯一一件送我的礼物,我视若珍宝,将它挂在了书房的正中间。

但沈耀之并不喜欢那幅画,也不喜欢我们的那段过往。

第二天,他就让青山把画拆了下来。

“当时为生计所迫,画的画也是粗制滥造的。”

“没什么好看的,以后不要再拿出来了。”

他淡淡说。

沈耀之一连七日都没有回家。

京城里已经开始议论纷纷,他们说新上任的翰林院撰修在望春巷养了个外室。

“哪个翰林院撰修?”

“新上任的那个呗,还能有谁。圣上钦点的状元郎,长得俊才华高,就是命不太好。”

“这还命不好?”

“你不知道——沈状元当初落难,一个杀猪匠的女儿对他穷追猛打,他勉为其难娶了人家。”

“堂堂状元郎,夫人是个杀猪的,面上多难堪。”

“原来如此,糟糠之妻又不能休,憋屈得很。难怪他外面还要再养一个......”

我在饭店里坐了一下午,听隔壁桌把我当成谈资,听的茶水都凉了。

我没有反驳,不是因为我要脸,而是因为我知道,他们说的都是真的。

沈耀之并不喜欢我这种五大三粗的小商户女。

他喜欢饱读诗书的才女,再不济也得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。

纤细,柔弱,知书达理。

与我完全相反。

我就像是大西北粗犷的、能卷起沙砾的狂风。

强制性地闯入他的世界,把他的人生搅得乱七八糟。

我想,是不是我的存在,给他的人生平添了太多的烦恼。

我去了望春巷一趟,自己去的,没有告知任何人。

那是条逼仄而偏僻的小胡同。

可我一眼就认出了郑佩玉住的地方。

因为在那扇木质的小门外,挂着一副诗句和一面牌匾。

“愿如风有信,长与日俱中。”

上面是沈耀之的题字。

我看不懂诗句的意思,却盯着这幅字看了很久。

想起了一些小事。




我在沈耀之被抄家后,认识了他。

他漂亮又可怜,让我心甘情愿把一切奉上。

西北贫寒,我偷了我爹的十斤猪肉给他换了件袄子。

我被爹打个半死,可沈耀之温柔地对我道谢。

“莫姑娘,沈某未来定会报答。”

我沦陷了,陪他从寒窗一路坎坷地读上去。

后来他高中状元。

皇帝问他有无婚配,他说未曾。

转身就养起了他年少时的白月光。

从西北到京城的路很难走,可我想,也只能到此为止了。

......

沈耀之已经很少回府里吃饭了。

这也很正常。

他是殿试榜首,皇帝钦点的状元郎。

策马游街时风光万两,进翰林院后更是万众瞩目,忙得很。

他的贴身侍从青山传信过来说,先生今天在宫内用餐。

翰林院事务繁多,这几日都不回来了。

我看着桌子上丰盛的菜肴,思考了下怎么处理。

这些都是沈耀之最喜欢的菜,是我亲手做的。

醋溜白菜,香煎鸡翅......还有满满三斤的猪头肉。

是我用了爹爹那里拿的最好的猪肉,亲手切下来的。一块块肥瘦相间,蘸酱油吃最好吃。

沈耀之不来,真是浪费了。

我喊上府内熟悉的几个侍女,叫上青山一起来吃饭。饭菜做得多,今天不吃就浪费了。

“初来京城,这边的饭菜应该吃不太习惯吧。”

我看着青山大口吃饭,有点心疼。

他年纪小,可以算是我半个弟弟。

青山是给沈耀之找的书童。跟我一样,我们来自大西北,吃的是粗犷的羊肉牛肉。

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,比不上京城这边贵人们的伙食精细。

青山看着满满一盆的猪头肉,低下了头。他尝了两口。红了眼眶。

“夫人,其实......”

青山的表情有一些犹豫。

我放下碗筷看向他。

他支支吾吾地说:“夫人,沈先生其实不在宫里。”

我安静地看着他。

他低下头,躲闪我的眼神。

“他在望春巷。”

我知道那里,是东边一条比较偏僻的胡同,跟皇城的方向是相反的。

沈耀之在那里,说明他是专门去的,不是巧合。

那里住着郑佩玉,是沈耀之的青梅竹马。

青山低下了头,没有再说什么,我也没有再说什么。

一顿饭结束了,我收拾碗筷,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。

突然觉得,没意思透了。

我跟沈耀之也是在这样的一场雨中认识的。

当时,他还只是个小小的书生,没有官职,没有家世背景。

有的只是一身污点。

沈家自从涉嫌贪墨案被抄家后,只有沈耀之一个人因为在西北探亲,侥幸逃脱牢狱。

京城回不去,沈耀之就留在了大西北。

背井离乡,讨生活不容易。

他找了个摊位,在摊位上卖自己的画。

卖了三天都卖不出去。

毕竟我们镇上都是一群大老粗,谁会专程买他的画呢?




我留了个心眼,细细观察男人的衣着,笑了。

“军爷,我劝你再多买些,至少两百斤。”

男人的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,打量我的眼神有几分锐利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是军队的?”

“看你的脚印。”我实话实说。

“您脚上的泥蘸着红土,那个方向是城外军营的方向,一般人不会去,再加上您的身材气质——一张口就要一百斤肉的豪气。您不是当兵的,谁是当兵的?”

我捧着他,让他放松了警惕。

他扫了我一眼。

“小姑娘还算有些眼力见。”

“为什么一张口就让我买两百斤的肉?”

“最近大雪封城,去军营的路经常会大雪封路。如果您现在不买的话,从明天开始到未来的一个月,很可能都不能进城买东西了。”

他有些惊奇地打量我。

“你这小姑娘有点意思。”

“但我这次带的钱只够买一百斤......”

九尺高的壮汉挠了挠头,有些不好意思。

我赶紧接话。

“没事的军爷,我这边你可以赊账。下次来再给钱就行。”

“你们这小摊能给出两百斤肉吗?”

“有的。”

我预料到大雪封城,提前让我爹多宰了几头猪。

我贴心地把一扇扇猪头抬上案板。

“军营买猪肉,可以多买些肥膘,壮士们。平常吃的油水少,多补一补。”

军爷后来换了军营的人,把所有的猪肉取走。临走前,给我一张信笺。

“小姑娘,以后我们军营里的肉,都从你这里进。”

“以后遇到事,报你张哥的名号。”

“不是你张哥吹,我的名号,就是京城里都可以用。”

我见过了信笺,里面是一百斤肉的钱,还有一块木头,是军营发给商户的通行证。

这是我自己做成的第一单大生意。

我把所有的钱都拿过来,给沈耀之租了间房子。

他来西北这么久,连一个像样的落脚点都没有,只能每天在桥洞跟乞丐挤着睡。

我带他去新租的房子。

我说,沈耀之,你以后可以把这里当成你自己的家。

他打量着我,眉眼里满是疑惑。

“莫姑娘,我想我们素未谋面。”

“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这么好?”

我的脸红了一红,但我生的黑,想必脸红也看不太出来。

“我就想对你好,没有别的想法。”

他似乎有些感动,跟我行礼作揖。

“在下未来若有出头之日。一定会回报姑娘的大恩大德。”

我当时还有点天真。

“沈耀之,你现在在大西北,已经很难出头了。而且不管你出不出头,你都可以回报我。”

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,仰着头看他。

“你真想回报我的话。”

“你以身相许,不就可以回报我了吗?”

我后来慢慢地勾搭上了沈耀之。

我知道他不喜欢我,可是他实在是太耀眼了。

哪怕知道他无意,我站在他旁边看着他。也觉得心满意足。

可我哪里知道,命运是一场回旋镖。

当年我为沈耀之租房,为他不计较所有人背后的闲言碎语,为了他拼命挣钱,只为他过得好一些。

而现在沈耀之为了他的小青梅,同样在望春巷为她租了房子,不顾所有人的流言蜚语,为他拼命考上了状元。

而且还在期待皇帝为他赐婚。

我忽然觉得命运真是唏嘘。

“夫人,夫人不好了。”

青山匆匆忙忙地跑进来,上气不接下气。

“老爷子,老爷子被城门的人扣下了,说是要送到牢里面去。”